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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經發局落實強化本市工商投資環境,除招商外廠商設置後應有各項配套措施,積極開拓本市事業單位所產生事業廢棄物各項去化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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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目前高熱值廢棄物廢塑橡膠處理去化困難,市府經發局應積極協助副產品不良品及廢棄物之流向,而非放任所招商之事業單位無所適從,導致事業廢棄物到處流竄,建議積極開拓事業廢棄物各項去化管道及增加妥適暫存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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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如經發局積極開拓去化管道,並另覓妥適暫時置放事業廢棄物地點,再陸續回運去化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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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7日府經區字第1081522632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經濟發展局落實本市工商投資環境,除招商外廠商設置後應有各項配套措施,積極開拓本市事業單位所產生事業廢棄物各項去化管道。」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廢塑(橡)膠處理高熱值去化,依廢清法規定可由廠商自行尋找廢棄物暫存場所,並向環保局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廢棄物於廠外貯存,並俟焚化爐有餘裕時再行處理。
二、啟動本市既有工業區環保用地之興建,以解決中長期事業廢棄物處理不足問題,如南科焚化爐完成規劃案後,112年運轉後總處理量可達240噸 /日、南科工內環保用地(3.295公頃):採標售方式招商興建193噸/日焚化爐及柳營科技工業區環保用地內土地及污水處理廠土地辦理民間自提ROT及BOT案,預計109年2月辦理公開徵求其他民間投資人上網公告。
三、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