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8/08/23
- 來文字號
- 府環廢字第1070947567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府辦理「臺南市底渣再利用處理廠效能提升(粒料貯存廠、多段式分選設備及底渣水洗與廢水處理設備)計畫」新臺幣1億0,800萬元(中央補助9,072萬元,市配合款1,728萬元)墊付事宜,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9日環署督字第107006446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0日以環廢字第1070063480號函爭取並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如說明一),總計1億0,800萬元(中央補助款為9,072萬元整、市配合款1,728萬元)。分年辦理預算轉正其中2,800萬元(中央補助2,352萬元、地方配合448萬元),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另8,000萬元(中央補助6,720萬元、地方配合1,280萬元)於110年度總預算時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8月22日第350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 貴會審議。
- 辦法
- 「臺南市底渣再利用處理廠效能提升(粒料貯存廠、多段式分選設備及底渣水洗與廢水處理設備)計畫」新臺幣1億0,800萬元(中央補助9,072萬元,市配合款1,728萬元)擬先行辦理墊付,其中2,800萬元(中央補助2,352萬元、地方配合448萬元),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另8,000萬元(中央補助6,720萬元、地方配合1,280萬元)於110年度總預算時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7/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11/27
- 大會決議
-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12/03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809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