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林美燕、蔡育輝、郭秀珠、許至椿、莊玉珠、張世賢、吳通龍、蔡秋蘭、蔡玉枝
- 案由
- 建請市府增設母語(臺語)教師名額,以利母語教育之發展。
- 說明
一、查現行教師甄試均無增設母語教師名額,係由各校自行以代鐘點教師充數,惟代鐘點教師或因未經受有專業訓練,或因教學經驗不足,導致母語教學成效不彰。
二、又現行流浪教師頗多,其中不乏受有專業訓練且具有教學熱忱者,為求適才適用,故建請市府增設母語教師名額,使其等能進入校園教授母語,除以利母語教育之發展外,並使母語教學效果顯著。
三、退步言,倘若市府礙於財政困境,無法增設母語教師名額,亦建請市府將其等以代理教師聘用,以助其等所學有發揮的處所,更可促進母語教學之進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1/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2/2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1004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23日以府教課(一)字第1070251071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增設母語(臺語)教師名額,以利母語教育之發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依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視需要,依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及相關規定,適時辦理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及進用,以滿足各校本土語言教學之師資需求,並妥善運用所補助之本土教育經費,有系統並有計畫辦理各校現職教師本土語言教學之認證培訓,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 本市致力推動本土教育,於師資培訓面,每一年暑假辦理學校教師閩南語認證加強班3班300位名額,讓教師具備專業教學能力;於課程教學面,除辦理閩南語精進課程工作坊研習外,為提升教師於各領域教學中融入閩南語,更辦理創新教學工作坊,豐富教師教學經驗;於教師扎根學習方面,亦辦理閩南語的創作徵文比賽,鼓勵教師以閩南語創作詩及散文。於開設課程方面,本市國中、國小母語開課率均達100%。國中、國小師資之聘任亦符合教育部本土語言開課辦法辦理,師資均具備專業教學能力且充足。 目前國小教師仍是以包班制全科教學規劃為主,教育部所發放之國小教師證書是不分任教科別,並無閩南語科。本市教師之聘用,均符合教育部教師員額管控之規定,並無因礙於財政困境,無增設閩南語教師名額之情事;學校倘有聘任閩南語代理教師之需求,於教師控管員額內,可本權責納入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