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李文俊
- 連署人
- 蔡育輝、林燕祝
- 案由
- 請市府配合公車系統,以電動機車為架構,完成台南市民到達目的地之起始接駁系統,以減低汽車進入市區、節能減碳、減少停車位負擔外,亦有利觀光發展。
- 說明
一、提案人等于台南市第三屆第一次定期大會時,希望市府應前瞻性的注意『五G大未來』,除跟上世界潮流、提振經濟、創造就業外,現有交通系統亦應隨同以車聯網、物聯網帶入智慧城市、同時減低污染。
二、本市公車乘坐率不高,究其因應是方便性不夠,從到達公車站與公車站下車後達到目的地之路段均是困擾問題,且公車繞行市區費時毫無效率浪費時間,方是市民不願搭成公車之根本原因。
三、為解決以上問題,茲建議:
1、擇公車站與電動機車業者合作設點。
2、由業者提供設備與電動機車。
3、軟體系統必須設定能讓車輛停于指定區域內,不得隨意停放。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5108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6月18日府交綜字第1080698166號函復: 1、 為完整公共運輸最初與最後一哩路服務,本市自105年起推行台南市公共自行車T-BIKE,並優先以本市重要交通場站、停車場、古蹟觀光景點等設置,迄今已建置61站、1604輛車,市民搭乘大眾運輸時可將T-BIKE納入行程規畫。108年亦將擴大服務範圍,配合本市重大公共建設增設30處站位。 2、 查本市機車持有數量眾多,截至107年底已達129萬餘輛,又電動機車及其相關的使用成本亦較自行車高,電動機車租賃的相關設點位置、投入數量、設備建置應回歸市場機制,方能提供符合民眾需求的服務。本府基於鼓勵綠色運輸及共享運具的發展,倘民間有適合之產業發展計畫,將與相關局處協助推動。
一、為完整公共運輸最初與最後一哩路服務,本市自105年起推行台南市公共自行車T-Bike,並優先以本市重要交通場站、停車場、古蹟觀光景點等設置,迄今已建置61站、1604輛車,市民搭乘大眾運輸時可將T-Bike納入行程規畫。108年亦將擴大服務範圍,配合本市重大公共建設增設15處站位。 二、因電動機車及其相關的使用成本較自行車高,電動機車租賃的相關設點位置、投入數量、設備建置應回歸市場機制,方能提供符合民眾需求的服務。基於鼓勵綠色運輸及共享運具的發展,倘民間有適合之產業發展計畫,將與相關局處協助推動。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