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11/27 
來文字號
府工園一字第112156326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府辦理『「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第二階段─「臺南運河橋體燈光及周邊景觀重塑設計」』,經費共計新台幣49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390萬元,市配合款1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2年11月3日台內國字第1120831376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補助計畫係由中央核定補助款項390萬元及配合款110萬元,核定計畫經費共計新台幣500萬元,另本局由112年預算「工程建築及設備-工程建築及設備-本市公園、綠地及行道樹等公共設施新建、維護、綠美化及搶修工程等費用(含規劃設計費)」項下支應10萬元配合款,故本次配合款擬申請100萬元,共計新台幣490萬元(中央補助款390萬元、市配合款100萬元),擬提請本市議會同意辦理後先行支應,以利創造富有完善機能都會水岸之相關業務推動,並於113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轉正科目為「工程建築及設備-工程建築及設備-公園及路燈設施-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其他營建工程」,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1月21日第62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計畫屬行政院重大政策,且涉及國民權益、活化周邊生活圈,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政府應於核定後盡速辦理,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12/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2/1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2/21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2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1277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