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蔡育輝、吳通龍、吳禹寰 
案由
建請教育局研擬全面補助本市國中小營養午餐,除可減輕家長負擔外,亦可避免經濟弱勢學生因免繳餐費被「標籤化」。 
說明
  1. 請教育局計算本市國中小以下需使用營養午餐之人數,研擬補助部分或全部之預算規模,研議是否可全免或酌予補助部分費用,以減輕家長負擔,並改善午餐品質。
  2. 現有制度雖針對經濟弱勢學生設有午餐費補助作業要點,惟須證明、核定、家庭訪視,且每學期開學或寒暑假開始一週內需重新申請,程序繁複且極易使受領補助之經濟弱勢學生,因身分特殊遭「標籤化」,有違補助之初衷,並背離教育之目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8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研擬全面補助本市國中小養午餐,除可減輕家長負擔外,亦可避免經濟弱勢學生因免缴餐費被『標籤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營養午餐免費政策,經本府教育局評估,未來如採全面免費政策,每年需額外花費至少8億元,對於有限的教育資源勢必產生嚴重排擠效應。 二、本市現行學校午餐食材費補助如下: (一)偏鄉中央廚房各校(計172校,約38,821位師生)午餐食材費皆達每餐62元,餐餐有副點水果、乳品或果汁等。 (二)一般學校本府教育局積極輔導學校採購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及有機/產銷履歷食材,目前申請食材補助校數達100%,每月皆可順利請領獎勵金(每生每餐補助10-14元),另積極輔導各校採用有機及產銷履歷蔬菜(米),以爭取中央專款補助每生每週4-20元的食材經費,執行校數已達100%。 (三)另本局亦積極向中央爭取能全面補助非偏鄉學校午餐食材經費。 三、目前六都之中,除桃園市午餐免費,其餘五都午餐費均是家長繳費方式辦理,另針對低收、中低收、突遭家庭變故及導師認定個案,臺南市政府於113年度編列超過1億1,600萬元進行補助,讓每一位學生都能安心享用午餐;本局亦會檢視申請程序及加強宣導保護學生身分別,避免學生被「標籤化」,以維護學童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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