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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教育局研擬全面補助本市國中小營養午餐,除可減輕家長負擔外,亦可避免經濟弱勢學生因免繳餐費被「標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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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研擬全面補助本市國中小養午餐,除可減輕家長負擔外,亦可避免經濟弱勢學生因免缴餐費被『標籤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營養午餐免費政策,經本府教育局評估,未來如採全面免費政策,每年需額外花費至少8億元,對於有限的教育資源勢必產生嚴重排擠效應。
二、本市現行學校午餐食材費補助如下:
(一)偏鄉中央廚房各校(計172校,約38,821位師生)午餐食材費皆達每餐62元,餐餐有副點水果、乳品或果汁等。
(二)一般學校本府教育局積極輔導學校採購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及有機/產銷履歷食材,目前申請食材補助校數達100%,每月皆可順利請領獎勵金(每生每餐補助10-14元),另積極輔導各校採用有機及產銷履歷蔬菜(米),以爭取中央專款補助每生每週4-20元的食材經費,執行校數已達100%。
(三)另本局亦積極向中央爭取能全面補助非偏鄉學校午餐食材經費。
三、目前六都之中,除桃園市午餐免費,其餘五都午餐費均是家長繳費方式辦理,另針對低收、中低收、突遭家庭變故及導師認定個案,臺南市政府於113年度編列超過1億1,600萬元進行補助,讓每一位學生都能安心享用午餐;本局亦會檢視申請程序及加強宣導保護學生身分別,避免學生被「標籤化」,以維護學童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