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2/25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2008819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102年度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國母山遺址範圍、內涵調查研究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計畫」,市配合款計新臺幣59萬5,98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1年11月14日文資物字第1013009764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102年度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國母山遺址範圍、內涵調查研究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計畫」補助經費計新臺幣99萬3,300元整。(中央補助款計新臺幣39萬7,320元整,本府配合款計新臺幣59萬5,980元整)。

(二)本計畫屬102年度「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子計畫,未編列市配合款,故須先辦理墊付市配合款59萬5,98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2月20日第10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3/12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3/1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170號 
執行情形
本計畫刻正由樹谷文化基金會辦理中,預定8月底提交工作執行報告書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