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3/09/07
- 來文字號
- 府工養一字第1121165208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3次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4億4,67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3億6,635萬2,000元,市配合款8,043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2年9月4日台內營字第1120811328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3次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4億4,67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82%為3億6,635萬2,000元,市配合款18%為8,043萬6,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9月6日第61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次核定案件依中央期程規定,需於核定後3個月內完成勞務發包作業,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工務市提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3/09/22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0/19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其他意見: (一)施工期間要設立爆閃燈。 (二)變電箱、電信箱及路燈請適當處置。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0/27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1/03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997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