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9/07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12116520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3次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4億4,67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3億6,635萬2,000元,市配合款8,043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2年9月4日台內營字第112081132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3次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4億4,67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82%為3億6,635萬2,000元,市配合款18%為8,043萬6,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9月6日第61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次核定案件依中央期程規定,需於核定後3個月內完成勞務發包作業,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4-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3/09/2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0/1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其他意見: (一)施工期間要設立爆閃燈。 (二)變電箱、電信箱及路燈請適當處置。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0/2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1/0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997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