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通龍 
連署人
陳怡珍、洪玉鳳、蔡旺詮 
案由
農村人力日益短缺,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農業外勞並釐清僱用權責,以協助農民彌補勞動力之不足。 
說明

一、臺灣農業人口老化問題嚴重,目前農民平均年齡高達63歲,農業勞力密集、待遇不高,許多第二代年輕人不願接手,農業早已出現斷層,以致農忙時間嚴重農工荒,常常有錢也找不到人。目前國內農業勞工主要2個問題,包括短期的農業缺工和長期的農業老化。人力嚴重不足,因此亟需人力幫忙,復受本勞與外勞僱用之比例限制,如何解決補足農業人力需求,實刻不容緩。

二、建請政府向中央爭取農業外勞,建立外勞人力庫,並釐清僱用權責,並由政府協商請其提供人力,並出面協助以保障外勞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0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26日府農輔字第1081481783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農村人力日益短缺,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農業外勞並釐清僱用權責,以協助農民彌補勞動力之不足」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農委會為緩解農業缺工問題,以補充性原則,試辦推動開放農業外籍勞工相關計畫,向勞動部申請同意外國人從事乳牛飼育工作與外展農務服務試辦方案。相關申請情形如下: (一) 乳牛飼育業外勞:以自然人登記且飼養頭數達80頭(含)以上,持有合法畜牧場或畜禽飼養登記者,由農委會受理乳牛場申請,取得核可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許可,得申請聘僱外勞1名(最多1名) 且不得超過於該場本勞人數30%。目前本市已有19場次畜牧場經農委會審核通過。 (二) 農業外勞外展服務:農委會規劃由農漁民團體擔任雇主,負責外勞管理責任、提供膳宿、訓練等,協助解決農業季節性、無固定僱主的需工問題。有意願擔任外展機構者可持申請書、雇主資格證明文件及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向農委會提出申請許可函,取得核可函可向勞動部依程序申請移工的招募許可。本市現有柳營區農會及南縣區漁會經申請後共核定18位外勞。 (三) 此外,農委會亦引進印尼青農學員來台實習,學員於農改場受訓後,媒合到經審核通過之農場實習,由農場協助住宿並給予生活津貼,在臺實習期間不得超過24個月。本市媒合3間農場共5位印尼青農來台實習。 二、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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