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5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議會應將臨時會召開地點移至民治議政中心,以落實合併升格直轄市時規劃的雙議政中心意義。
- 說明
一、臺南縣市合併之初,第一屆市議會雖有定期會在永華、臨時會在民治議政中心(原臺南縣議會)召開的議案,惟當時未能移師民治召開的理由在於設備老舊,議事廳需重新裝修,耗費不貲。
二、民治議治中心已於109年10月完成整修,內外煥然一新,議會臨時會實宜移師新營舉辦,不僅避免民治議政中心淪為「蚊子館」,彰顯雙議政中心的規劃目的,更能發揮均衡區域發展的象徵意義。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15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411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本會110年3月3日南議事字第1100001589號函: 本會就「建請應將臨時會召開地點移至民治議政中心,以落實合併升格直轄市時規劃的雙議政中心意義。」民政第56號案提案,敬答覆如下: 本會民治議事之「贏地」創新育成基地已正式啟用,且議事廳業已整修完成,符合開會需求,為回應溪北鄉親民意,本會第3屆第8次臨時會將於110年3月10日至110年3月19日假本會民治議事廳召開,以落實本市合併升格直轄市時之雙議政中心規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