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2/11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19177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處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核定本市大灣高中樂活空間案,經費計新臺幣115萬元(中央補助款80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34萬5,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028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由教育部核定本市辦理大灣高中樂活空間案,總計畫經費計115萬元(中央補助款80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編列34萬5,000元),依教育部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8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月30日第374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一、請於108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二、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3/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39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已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款,刻正簽辦補辦預算。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