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劉米山、陳秋宏、呂維胤、沈家鳳 
案由
本市列冊街友人數與實際街友人數顯有落差,市政府應積極加強街友列冊工作,予以必要安置與協助,降低街友問題。 
說明
  1. 本市列冊街友人數110年為235人,顯見近年間街友列冊工作未有顯著成效,應加強相關工作,以降低黑數。
  2. 街友因居無定所,多數露宿於社區公園、學校周邊及車站等公共設施,可能影響公共安全衛生,並常衍生晚間聚集飲酒喧嘩等情事,擾亂住宅安寧,甚至使鄰近居民恐懼不安。
  3. 為兼顧街友人權與社會安全,市政府應強化街友列冊工作,降低黑數,定期追蹤關懷,提供必要的安置與協助,以降低街友所衍生之社會問題。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761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1年10月28日1110013220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28日府社工字第111133936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列冊街友人數與實際街友人數顯有落差,市政府應積極加強街友列冊工作,予以必要安置與協助,降低街友問題。」案,敬答覆如下: 一、 所謂街友係指夜宿街頭1-2週,經社工訪視確認有露宿事實者即列冊街友服務。列冊街友會因家人接回、取得福利身分安置、媒合就業、輔導租屋返回社區穩定生活、或失聯達三個月以上或因病故而結案解除列冊。故111年列冊街友人數較110年略有下降,係因社工 訪查核實並輔導;後續社工仍會持續積極主動查訪本市街友,評估其需求後,予以列冊服務。 二、 社會局提供街友生活重建必要安置與服務,但街友大多無意接受。 街友如有藥酒癮、身心障礙或精神疾患、乞討、飲酒喧嘩、脫序行為滋擾社區安寧等,社工均會同警察局與衛生局共同前往訪視以維 護街友人權與社會安全。 三、 截至111年9月30日止,本市列冊街友221人,其中街頭輔導134人、安置機構52人、安置街友臨時處所17人、住院治療8人、輔導租屋7人、住親友家1人、媒合就業住宿2人。 四、111年1月至9月社會局辦理街友生活重建與外展服務之受益人數共計 34,181人次,包括提供安置與沐浴服務、餐食服務、物資發放、關懷服務、協助就醫、就業媒合、技能訓練、輔導儲蓄、辦理團體活動或講座、從事社區服務等。 五、社會局一直秉持著「主動關懷,尊重需求,協助自立」原則,持 續辦理各項關懷服務,務使本市街友能獲得妥適的照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