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連署人
- 案由
- 虐童事件處理及防治專案報告
- 說明
- 辦法
一、請市府整合各局處資源(社會局、民政局、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加強落實里鄰通報,主動關懷高風險族群子女,增加完善托嬰幼兒照顧資源,以降低家庭風險因子,並及時援助兒童免於受虐。
二、請市府增加專業社工人力,保障社工安全,增加編列社工超時加班費,並改善社工低工資回捐問題。
三、請市府儘速訂定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家暴防治自治條例。
四、請市府訂立台南市社會安全網精進任務小組。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1/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1/23
- 審查意見
- 一、請市府整合各局處資源(社會局、民政局、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加強落實里鄰通報,主動關懷高風險族群子女,增加完善托嬰幼兒照顧資源,以降低家庭風險因子,並及時援助兒童免於受虐。 二、請市府增加專業社工人力,保障社工安全,增加編列社工超時加班費,並改善社工低工資回捐問題。 三、請市府儘速訂定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家暴防治自治條例。 四、請市府訂立台南市社會安全網精進任務小組。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1/25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0925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3月12日1080002232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12日府社家字第1080248569號函復:
本府就「虐童事件處理及防治專案報告」決議,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請市府整合各局處資源包含社會局、教育局、民政局、警察局、衛生局,加強落實里鄰 通報,主動關懷高風險族群子女,增加完善托嬰幼兒照顧資源,以降低家庭風險因子,並及 時援助兒童免於受虐等建議,本府業已擬訂相關護童策略,策略作為如下:
(一)兒少保護共構式預防工作: 以個案為中心、家庭為導向、社區為範疇,整合警察局、衛生局、社會局、教育局、民政局 採取多層次共構保護措施,加強鄰里通報,共同預防兒虐案件發生,守護兒少安全。
(二)建立跨平台會議運作模式: 本市依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整合社會局、教育局、民政局、警察局、衛生局等局處,積極 推動跨局處聯繫平台,區分府級會議(市府一層主持)、局級會議(局處首長主持)、區級會議 (各區區長主持)及中心級會議(業務主管主持)等4級整合跨平台資源,並定期召開社安網小 組會議,由本計畫核心成員針對計畫執行情形及各級會議討論事項進行檢視並研議因應策略 及改善方針。
(三)健全里鄰服務網絡,落實兒少保護風險預防:
1、加強鄰里合作,落實主動通報:
結合民社政聯繫會議及里長業務聯繫會議,加強兒少保護宣導,提升里長、里幹事通報敏 感度,主動關懷弱勢及高危機家庭,另積極辦理社區防暴宣導提升社區民眾通報意識,加 強鄰里合作落實人人通報。
2、脆弱家庭風險管理: 以社區為基礎,提供家庭整合性服務,強化脆弱家庭服務,並啟動結案後追蹤輔導機制, 降低風險因子提供立即性援助服務。
3、主動關懷立即救援:
接獲兒少通報案件,依衛福部頒布之未滿 18 歲案件分流輔助指引進行分流,若經初步釐 清為兒少保護案件,則依其案件危險程度進行分級,並評估兒少安全性,確認兒少傷勢、 受虐原因及照顧者親職功能,並提供立即性服務與保護措施。
4、對特殊高風險族群提供整合性服務:
包括未成年生育管理及輔導、6 歲以下幼童主動關懷、高危機族群(精障、自殺、藥酒癮)追蹤關懷及訪視、完善托嬰照顧資源。
5、完善托嬰幼兒照顧資源:
透過主管機關每年針對托嬰中心及居家服務人員進行 2-4 次不定期稽查、每年召開 4次以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聯繫會議、每年辦理 18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每 3 年辦理托嬰中心評 鑑並輔導改善、鼓勵托嬰中心安裝監視器等措施,提升並管理托育人員服務品質。
二、有關增加專業社工人力,保障社工安全,增加編列社工超時加班費並改善社工低工資及回捐問 題,說明如下:
(一)增加專業社工人力:
1、本市社會安全網原有編制直接服務社工人力 166 名,衛生福利部 107-109 年核定補助本市
118 名(107 年核定補助 55 名、108 年預計補助 38 名、109 年預計補助 25 名),共有 284 名。
2、目前本市 107 年目前已進用 51 名社工人力,目前賡續辦理人力進用事宜;108 年及 109 年新增社工人力,擬於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計畫後辦理進用事宜。整體人力之補充確已減 低載案量,並提升服務之品質。
(二)保障社工人身安全:
1、事前預防:
建立行政程序(接獲通報案件後,由督導進行初篩,除提醒社工注意案家狀況,同時進行 安全評估,若有安全疑慮則由督導或安排里鄰長、警方陪同訪視);辦公室配置人身安全 維護之硬體設施、設備,如監視設備、警報系統、門禁系統、錄音錄影設備、加強照明設 備等;提供社工人員人身安全配備,如行車紀錄器、強光手電筒、防狼噴霧器、防身警報 器、微型攝影機、錄音筆等;提供風險評估及人身安全訓練及透過與網絡合作進行事前預 防。
2、危機處理: 社工人員在執行業務時,遭致危害或有發生危害之虞者,在不危及受服務對象安全情形 下,停止執行業務,迅速查證並判定狀況、立即採取事件通報、第一時間給予現場人員安 撫與支持、評估醫療需求和獲得醫療協助、提出安全計畫等措施。
3、復原與訴訟: 提供員工支持協助方案(心理諮商、法律訴訟)、啟動網絡合作機制、檢討與改善組織內 部機制等措施。
(三)積極爭取編列加班費:
目前隨著社會的變遷,工作型態的改變,家庭型態愈來愈多元,家庭問題亦逐漸複雜化,有 時社工需於下班後才能約訪,為維持社工員適度之休息,加班期間之時數均採加班補休之方 式辦理,後續仍積極爭取超時加班費。
(四)防杜社工回捐:
1、社工人員敘薪標準:
(1)公職社工師均依公務人員之薪俸規定辦理;約聘雇(用)社工員之起薪均依照中央補助 標準或聘用起薪規定辦理,薪資差異應來自本市無考核晉級規定,後續積極爭取。 (2)社工升遷管道均依「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暨所屬機關社會工作(督導)員服務管理要點」規定擇優辦理內部升遷,以保障社工人員有升遷久任機會。
2、加強勞動條件查核及避免社工回捐:
本市為保障及維護社工人員勞動權益,避免薪資未全額直接給付之事件,採下列精進作 為:本市社會福利委辦案人事薪資採定額編列,並外加全額公提勞保、健保及勞退金補 助;於專業服務勞務採購契約載明「依計畫進用之社工人員勞動契約應含經費來源及計 畫名稱」、「應覈實撥付專業服務費」、「若未依約履行保障勞工權益之義務之罰則」等規 定;於委辦案核銷時確實檢核所報送之人事薪資清冊;於委託辦理案件之年度期末評鑑 納入人身安全及勞動權益之指標;於接獲社會福利單位之回捐陳情時立即連結勞工局啟 動「社會福利勞務委辦案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條件查核」,本府社會局與勞工局於 107 年 5 月共同辦理社會福利勞務委辦案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條件查核之抽查。
三、有關請市府訂定兒少保護自制條例、家暴防制自治條列,回應如下:
本府社會局刻正研擬本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以落實兒童保護工作,維護兒少最佳利 益。
四、有關請市府訂定臺南市社會安全網精進任務小組,說明如下:
(一)積極辦理社會安全網輔導團: 本府業已籌組社會安全網小組並因應社會安全網計畫實施,配合中央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社安 網輔導訪視,本市於 108 年 1 月 15 日由市長主持並邀請各局處出席,輔導訪視每月辦理一 次,預計輔導訪視四場次。 (二)本府社會局定期邀請衛生局辦理社安網工作小組會議,後續研議擴大邀請教育、民政、警政、經發及工務等相關局處共同與會。 (三)本府為提升服務品質,採下列精進作為: 1、教育訓練:配合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社工人員分級訓練 Level,107 年度 72 人次參訓;辦理新進人員內部教育訓練,107 年度 329 人次參訓;聘請學術專精之專家 學者或資深實務工作者辦理外聘督導,107 年度辦理 12 場次、108年1月2場次。 2、整合性集中篩派案:於 107 年 8 月由原家防中心派案組轉型為集中篩派案窗口,統一受 理各類保護性案件,目前集中篩派案窗口共計配置 1 名督導,4 名社工,共計 5 人,皆為保護性工作年資 7年以上之資深社工人員擔任。針對各類保護性案件,本市皆於24小時內處理,除依據本市保護性案件分工原則進 行案件分派外,針對未滿 18 歲案件亦運用衛生福利部訂定之未滿 18 歲通報案件分流輔助指引進行案件分流,危機家庭由本 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評估,脆弱家庭則分流至本市各區社會福利服務 中心進 行多面向家庭評估,已確保案件不漏接。 3、精進處遇服務:另依中央訂定之脆弱家庭通報案件、保護性通報案件、加害人合併精神 疾病與自殺防治案件服務流程,依時效辦理初複篩、調查、評估及處遇計畫,提供經濟 扶助、教職教養、家事指導、實物/物資提供、就 業連結等服務。 (四)本府為精進社會安全網之服務,除由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衛生單位、教育 單位、警政單位、民政單位以及里鄰長等共同辦理通報及服務之提供外,亦委託民間單位協 助辦理兒少高風險家庭處遇服務、脆弱家庭兒少社區服務、脆弱家庭育兒指導服務、家庭處 遇服務、親職教育服務,同時連結民間資源提供學童寒暑假餐食券、日常民生用品物資、長 短期生活扶助等;並由社會局整合教育單位、民政單位、警政單位、衛生單位等局處單位, 積極推動跨網絡聯繫平台,透過分層級會議(府級、局級、區級及中心級會議)等 4 級,定 期召開社安網小組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及資深工作者,針對計畫執行情形及各級會議討論事 項進行檢視並研議因應策略及改善方向,發展多元專業服務,建構綿密社會安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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