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關於雜草火警,建請消防局能協助民政局鑑識,並調整招標規範。
- 說明
經查,部分雜草火警並非天然發生,且常有巧合發生於相關勞務委外之時。
建請消防局配合進行雜草火警因素,並請民政局調整招標規範,要求廠商落實管理,如遇火災應扣除管理相關費用。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89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關於雜草火警,建請消防局能協助民政局鑑識,並調整招標規範」案,敬答復如下: 一、墓地火災的相關火災原因調查,本府消防局配合民眾申請,協助調查,一般雜草公墓火災案件與縱火案件之定義不同,非屬人為縱火,但如有必要仍可移請警察及司法機關進行後續偵辦事宜。 二、墓地火災常見的起火原因為掃墓、燃燒雜草、遺留火種等;如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導致發生公共危險(造成財物損失、人員傷亡等)者,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而面臨刑事責任。 三、本府消防局已與本府民政局生命事業科(墓地權責單位)溝通,並於112年4月7日南市消調字第1120008901號函送「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受理112年1月至4月5日止墓地火災之火災資料」1份予本府民政局妥適保管並運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