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周嘉韋林依婷 
案由
關於雜草火警,建請消防局能協助民政局鑑識,並調整招標規範。 
說明

經查,部分雜草火警並非天然發生,且常有巧合發生於相關勞務委外之時。

建請消防局配合進行雜草火警因素,並請民政局調整招標規範,要求廠商落實管理,如遇火災應扣除管理相關費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89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關於雜草火警,建請消防局能協助民政局鑑識,並調整招標規範」案,敬答復如下: 一、墓地火災的相關火災原因調查,本府消防局配合民眾申請,協助調查,一般雜草公墓火災案件與縱火案件之定義不同,非屬人為縱火,但如有必要仍可移請警察及司法機關進行後續偵辦事宜。 二、墓地火災常見的起火原因為掃墓、燃燒雜草、遺留火種等;如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導致發生公共危險(造成財物損失、人員傷亡等)者,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而面臨刑事責任。 三、本府消防局已與本府民政局生命事業科(墓地權責單位)溝通,並於112年4月7日南市消調字第1120008901號函送「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受理112年1月至4月5日止墓地火災之火災資料」1份予本府民政局妥適保管並運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