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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近年來由於環保意識高漲,民眾對於資源回收措施的認同及參與程度逐漸提升,更有企業團體透過資源回收來回饋消費者消費基金及點數。造成社會底層以此謀生的民眾取得資收物品的管道及數量逐年降低,有鑑於此,提請市府研議,提高資收關懷計畫每月5000元的上限,保障以此維生之民眾生計,加強市內角落資收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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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環保局110年12月16日府環廢字第1101507441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要求環保局提高資收關懷計畫補助金額上限」一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環保局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收關懷計畫規定訂定臺南市資收關懷計 畫,本計畫目的是為提高本市列冊弱勢(領有身心障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 戶、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證明者或里清寒證明任一資格者)資收個體戶收入, 個體戶收集公告應回收物至本市各區清潔隊進行兌換,由本局依回收種類及數 量核算補助金額,每月匯款至個體戶帳戶。
二、環保署核定110年資收關懷計畫補助總經費1,730萬元,核定275人,每人每月 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計畫期程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5日止。 三、本府環保局業已於110年10月20日簽辦動支11月、12月加碼補助1,000元,即每人每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6,000元,由110年度環保業務(一般事務費)先行支 應。
四、111年環保署已核定補助經費1,730萬元,補助人數為275人,每人每月補助上 限為新臺幣5,000元,若提高加碼補助1,000元,111年所需總經費達2,060萬 元,差額330萬元,須由本府環保局自行自籌。
五、將函文建議環保署調整補助金額,必要時簽辦動用第二預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