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0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43430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臺南四十(全民生活藝文空間的實踐)臺南市113年度藝文場館營運升級提案計畫」總經費1,160萬元(中央補助款580萬元、市配合款58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文藝字第113300340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1,160萬元(中央補助款580萬元、市配合款58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12日第63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113年為臺南文化中心四十週年,同時臺南四百年,其中辦理十六歲正青春藝術節之青少年劇場計畫與技術人才培育計畫正值十周年,將累積的人才培育、藝文扎根成果透過活動的整合規劃及推廣,配合迎接未來硬體整建,凸顯出臺南四百年與臺南文化中心四十週年在表演藝術產業累積之效益,乃全民生活藝文空間之實踐。特於疫情後,臺南各劇場亟需復甦活化振興,支持表演藝術團隊發展具有急迫性及延續性,且為各場館營運必須經費來源。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