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其他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退之、陸美祈 
連署人
陳怡珍、曾王雅雲、莊玉珠、蔡蘇秋金、陳進益 
案由
建請市政府儘速協調鹽水永成戲院產權問題,加速鹽水永成戲院藝文專區開發經營時程,帶動鹽水地區整體觀光發展。 
說明

一、依本席服務處議服處字第201205006號開會通知於2012年5月21日召開協調會,會議結論三點如下:

(一)據黃怡祿先生描述,永成戲院坐落之土地(鹽水區後厝段547地號)係為其先人填土而成,但於民國43年土地總登記時黃家未主張其權利,亦未在之後採取各項程序爭取,經時代變遷,目前土地所有權歸屬臺南市政府,暫不爭論。

(二)由水電、房屋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相關資料顯示,黃家長期擁有永成戲院建築物使用權並繳納相關稅金、費用,且由地政局提供資料亦表示查無建物保存登記資料,可得知永成戲院建物未曾為公有產權。

(三)有關修復後永成戲院權利歸屬問題,本席建議依修復前之價值,由市政府採價購或徵收之方式,向黃怡祿先生等關係人取得完整建物權利,若未能取得完整權利,則建議市政府與黃怡祿先生等關係人訂定長期(30年以上)之租賃契約,以便市政府規劃完整之再利用。

二、同時為求永成戲院藝文專區合適之發展,建請市政府儘速尋求專業團隊進駐經營。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6/06 
大會決議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18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010010655號 
執行情形
有關產權問題已由本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鹽水區公所與文化局研商處理中,俟產權問題釐清後,將由文化局審慎研議規劃尋求專業團隊進駐經營。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