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7/2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0090549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110年度臺南市有形文化資產小型修繕計畫」總經費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0萬元、市配合款1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0萬元、市配合款5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0年6月24日文資蹟字第1103006541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1)本案總經費新台幣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0萬元、市配合款100萬元),執行期間自110年起至111年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0萬元、市配合款50萬元),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2)上開總經費200萬,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0年度100萬元,111年度10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7月26日第50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45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