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余柷青、蔡筱薇 
連署人
王宣貿、陳皇宇、李宗霖、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沈家鳳、謝舒凡、郭鴻儀、黃麗招、蔡蘇秋金、陳秋宏、周嘉韋、蔡麗青、鄭佳欣、林依婷、李宗翰、邱昭勝 
案由
因應國際及全國電競賽事,建請體育局支持擴大電競基層兵源,鼓勵學校成立電競社團,支持電競硬體、教練及選手培訓。 
說明
  1. 國內電競產業發展蓬勃、電競產值連年居高,並於國際賽事取得亮眼成績。
  2. 電競作為亞運、全國運及六都爭霸等國際及全國賽事之比賽項目,本市應超前佈署擴大基層兵源,選拔本市代表隊力拚摘金奪冠。
  3. 體育局已支持本學年成立電競社團,包含硬體、教練及選手培訓均應支持。電競社團應有嚴格紀律規範,培養選手競技及團隊精神,讓電競選手同時兼顧學業,打造典範持續加強推廣。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77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因應國際及全國電競賽事,建請體育局支持擴大電競基層兵源,鼓勵學校成立電競社團,支持電競硬體、教練及選手培訓」案,敬答覆如下: 一、自110年3月起,本市體育總會成立電子競技委員會,陸續協助本市電競活動賽事、講習、推廣及培訓工作,與遠東科技大學多媒體與遊戲發展管理科系合作,共同培訓電競運動人才。 二、遠東科技大學與本市體育總會共同設立電競產業人才培訓基地,並於110年11月14日正式啟用,校內電競場地為標準場地,主舞台可容納辦理兩隊共10人之賽事,另設有觀眾席60個,曾於110年舉辦本市市長盃。 三、本局業於112年補助9所國中成立電競社團,補助社團師資鐘點費,賽事成績符合資格之學校可再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第4點申請培訓經費,每年補助新臺幣8萬元,第7點明訂經費支用項目用於補助教練或選手培訓及參賽相關費用。 四、本府與本市體育總會共同主辦112年度體育推廣計畫,已辦理臺南市議長盃反毒電子競技錦標賽、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112年電競裁判丙級講習會,並已編列113年預算辦理城市數位科藝電競賽等,本局將偕同臺南市體育總會持續推動電競賽事,以培植電競產業相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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