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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陳秋萍、林冠維、林燕祝、蔡育輝、李偉智、周奕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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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推行敬老愛心計程車車資補助,提供年滿65歲老人、年滿55歲原住民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市民來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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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推行敬老愛心計程車車資補助,提供年滿 65 歲老人、年滿 55 歲原住民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市民來做使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為促進長者及身心障者社會參與,同時配合現行各交通運具均以數位票卡搭乘,遂發行社福卡(為數位票卡),社福卡分為敬老卡、敬老原民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其使用範圍及優惠如下:
(一)搭乘本市公車(含小黃公車):持敬老卡、敬老原民卡及愛心卡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刷卡享半價優惠。
(二)搭乘外縣市公車、捷運(含輕軌)及臺鐵,享半價優惠,惟愛心陪伴卡需緊隨愛心卡刷卡。
二、有關建議敬老愛心計程車車資補助,則需將社福卡現行制度變更為點數制辦理:
(一)倘比照高雄市福利制度(不限次數免費搭公車及每年1,200點福利點數,1 點=1 元),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約 2 億 5,569 萬9,600 元整,另還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二)倘比照其他縣市為每月 500 點(一年 6,000 點,1 點=1 元)社福點數,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 9 億 7,684 萬 8,000 元整,同樣也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三、本府將先維持現有制度並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與本市交通局研議調整補助空間及執行情形,也將循序漸進,將有限資源來建構更全面的福利佈建,期能提供長者及身障者多元且最適性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