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5/12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50647176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整合資源分區擴散—臺南市115年度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計畫」總經費1,700萬元(中央補助850萬元、市配合款85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5年3月30日文藝字第115300859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1,700萬元(中央補助款850萬元、市配合款85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12日第7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目前場館年度活動規劃均已進入策劃執行及實際辦理階段,相關前置作業、採購及宣傳行銷皆須即時投入經費支應。另本計畫具高度政策延續性及整體發展效益,倘未能及時完成墊付程序並挹注經費,恐立即影響既有活動執行進度,進而影響到場館營運成效年終考核及未來中央資源挹注機會,爰本案確具急迫性及辦理墊付之必要。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0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