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5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周嘉韋沈家鳳 
案由
建議於學前教育階段導入營養師制度,由教育局聘任專任營養師,負責全市公私立幼兒園餐點之營養與品質把關。 
說明
  1. 幼兒時期為身心發展之關鍵階段,均衡營養對健康成長與認知發展至關重要。目前小學與中學階段已有設置營養師協助校園餐食規劃,但學前教育階段卻多由各幼兒園自行規劃餐點,品質參差不齊,缺乏專業營養指導。
  2. 為保障幼兒營養健康,建議市政府由教育局聘任專任營養師,負責制定指引、審核菜單、提供營養教育,並定期巡檢公私立幼兒園膳食內容,提升全市幼兒園餐點整體品質,讓孩子從小奠定良好健康基礎,展現對幼兒福祉的重視與承諾。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6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議於學前教育階段導入營養師制度,由教育局聘任專任營養師,負責全市公私立幼兒園餐點之營養與品質把關。」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自113年起已推動「幼兒園食品安全衛生輔導與飲食教育扎根計畫」,透過營養、環境、人員三大面向建構完整的餐點品質管理機制,目前已建立完整專業輔導模式: (一)營養均衡多樣性:由專家、營業師與園所共同編纂幼兒園點心食譜,內含176道融入在地食材及DIY學習的食譜,並皆有熱量與份量標示。 (二)檢核供膳食安:營養師入園檢視菜單與廚房環境,並辦理食品衛生講習,協助園所落實日常食安管理。現行已有國中小專任營養師跨域協助公立幼兒園審查菜單與供膳環境,113年起擴大準公共、非營利及私立幼兒園自主申請。 (三)人員增能把關食安:113年編訂餐點作業手冊、辦理營養與食安課程,強化園長、教保人員及廚工的正確飲食觀念。 二、未來將持續精進菜單及加強巡迴輔導,以確保幼兒能吃得更營養、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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