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 
連署人
呂維胤、許又仁、鄭佳欣 
案由
請教育局關切安親班接送載運學童是否符合規範。 
說明

一、雙薪家庭致使家長將學童送至安親班,安親班接送學童之狀況、交通工具是否符合規定。

二、守護學童行的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205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7日以府教社字第108151354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教育局關切安親班接送載運學童是否符合規範」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教育局每月均邀集臺南市警察局、臺南監理站、麻豆監理站及臺南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進行交通車聯合路邊攔查。查獲使用不合格、未經核備車輛載運學生或有超載情事,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 二、 另每年度均辦理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訓練研習,提升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知能,確保學童乘車安全。 三、 將持續於每年度短期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公共安全研習宣導業者相關學生交通車法令規定,並加強現場稽查違規車輛。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