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8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078961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本局辦理「105年度臺南市休閒農業區跨域整備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32萬元(中央補助款189萬1千元、市配合款7萬4千元、農民團體配合款35萬5千元),為因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中央補助款資本門8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5月10日農輔字第105002242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89萬1千元、市配合款7萬4千元。其中央補助款-資本門8萬元未及納入105年度總預算,餘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05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會輔導及企劃-業務費、獎補助費項下。

(二)本計畫為補助辦理休閒農業區跨域整備工作,其中資本門8萬元部分為支應溪南休閒農業區辦理區內綠美化工程、道路指標及導覽指示牌等相關費用。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8日第25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50號 
執行情形
105年度臺南市休閒農業區跨域整備計畫中央補助款資本門8萬元業經105年8月30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6050號函同意墊付在案,相關補助事宜已辦理完畢,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