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其他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退之、陸美祈 
連署人
陳怡珍、曾王雅雲、莊玉珠、蔡蘇秋金、陳進益 
案由
建請市政府加速柳營區櫻花社區滯洪池預定地廢棄物清除工作,並再次向中央爭取滯洪池興建工程經費補助,加速柳營區櫻花社區滯洪池興建工程,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說明

一、柳營區櫻花社區滯洪池主要功能係收集八翁里部落、櫻花市社區及其週邊低地排水量,可延緩洪峰時間、降低淹水風險。

二、滯洪池預定地位於龜仔港排水系統南八老爺排水分線中上游右岸,用地面積2.072公頃,預計滯洪池有效水深約2.5至3公尺,有效容量約5萬m3。

三、滯洪池預定地已於2010年9月完成徵收程序,工程亦於同月進場施作,然經開挖發現用地皆屬廢棄物造成停工,第六河川局並收回工程補助款。

四、經環保局試挖取樣、地基調查及土壤樣品檢驗,其檢驗結果顯示現場廢棄物均屬非有毒物質,且初步評估結果廢棄物量達13,400公噸,水利局預計於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廢棄物清除,清除速度顯然不符人民需求及治水需要。

五、為保障柳營區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請市政府編列經費於本年度啟動柳營區櫻花社區滯洪池用地廢棄物清除工作,並再次向中央爭取滯洪池興建工程經費補助,加速柳營區櫻花社區滯洪池興建工程,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6/06 
大會決議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18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010010652號 
執行情形
1.本案廢棄物由使用人及地主負責清理(即本市水利局及蘇俊儒、劉芳祈)。 2.現場掩埋廢棄物數量不明,於開挖處見有磚塊、廢木材、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經檢測開挖點廢棄物TCLP均未超標,屬一般廢棄物。 3.本府同意改善期限展延至102年12月31日,現列入棄置場址,定期巡查。 4.水利局預計於101年底執行先行調查,預算編訂後於102年度執行清理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