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7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梁順發、洪玉鳳、蔡玉枝 
案由
請市府相關單位配合嘉南農田水利會,儘速解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或其他使用分區,廢棄農水路所造成之問題。(第二次提案) 
說明

一、原農地重劃區內之農田水利會所有之農田灌溉給、排水路,因都市計畫實施,公共設施道路等闢建,致原有農水路已柔腸寸斷,事實上已失去給、排水功能,且原有農田都已變更為住宅區,亦無耕作灌溉需求。

二、因原有農水路橫亙在住宅用地與計畫道路間,致私有土地無法直接面臨建築線,必須向農田水利會申請版橋連接,方能申請建築;但申請架設版橋通行,必須恢復原有水路,再架設版橋(實際上皆無法使用),除申請時間冗長,且浪費民眾大筆金錢繳交使用費及工程費,造成民眾極大之困擾。

三、若廢除給、排水路,再以畸零土地售予隣地,農田水利會有財政收入,民眾可去除困擾,市容亦可改善,一舉數得。

四、本案已反應多年,一直無具體解決辦法,建請市府相關單位會同農田水利會儘速處理,以平民怨。

 
辦法
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儘速處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130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1月17日府水行字第1030070161號函復會勘紀錄: 一、該排水路原為農田水利會所有農田灌溉給、排水路,已於102年9月移交永康區公所管理,現作為公共排水使用,廢止該水路須永大路TA排水幹線箱涵施作完成方能廢止水路,惟該TA排水幹線長度達1850公尺,經費達1億9仟萬元,爭取經費並施作完成至少需3~5年時間,非短期內能辦理完成。 二、本府水利局已於102年12月26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因本案有迫切需要,本府水利局研議辦理「有條件式廢水」,先行同意廢止水路或其他方式,由該區住戶申購土地以先行解決面臨建築線問題。 三、有關後續廢水事宜本府水利局目前專案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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