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盧崑福、蔡淑惠、劉正昌、蔡秋蘭、杜素吟 
案由
建請市府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警員編列繁重勤務加給預算或向中央爭取補助。 
說明

一、經查,現行繁重勤務加給六都之中,僅剩臺南市及高雄市政府並未編列繁重勤務加給。

二、臺南市至升格為直轄市將近七年,迄今仍未給予警員編列繁重勤務加給,惟同為直轄市之臺北市、臺中市、桃園市、新北市均有編列8千至5千不等之繁重勤務加給給予該市所屬警員,導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警員有薪資差人一截的感概。

三、為鼓勵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警員,既為避免同為直轄市警員而有同工不同酬之情形發生,故建請市府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警員編列繁重勤務加給,倘若財政困難,亦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補助。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822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12.18府警人字第1061299833號函復: 一、為有效達成解決北警南調等政策目的,行政院104年1月21日修正發布「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並溯及104年1月1日生效,加發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所需經費由各直轄市政府自籌。 二、考量內政部警政署106年巡佐、警員等同職級人員請調本府警察局服務者計有437人,並無類似臺北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調入人員意願不高,而須以勤務繁重加成提高調入或留任意願之情事。且囿於本市財政困難,為免擴大收支短差,甚至影響整體市政規劃及推展,爰目前尚未發給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宜俟機向中央爭取補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