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將南化區「關山村雙彩橋農路復建工程」及其相關護岸及橋樑用地予以解決,以維百姓福祉。 
說明
因地方百姓民眾陳情反應,現況橋樑長度45公尺、民眾希望橋樑比照下游橋樑長度80公尺,惟經查該處上游將施設護岸工程設計河寬為110公尺以上,建請市府儘速解決護岸及橋樑用地取得問題,以利解決野溪整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0001097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0.08.05府農工字第1000570739號函復本會: 一、依據本局100年5月6日南市農工字第1000321297號函與100年6月22日南市農工字第1000450310號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100年6月30日水保南治字第1002028879號函及南化區公所100年7月12日所農字第1000007026號函。 二、本案工程業已函請南化區公所取得土地同意書後,再向相關單位提案辦理,目前橋樑工程嘉邑行善團有意願於現地修復重建。 三、另橋梁左側之護岸屬水土保持工程,該部分已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辦理中。

1.南化區公所於100年7月12日所農字第1000007026號函請本府同意嘉邑行善團辦理本案復建工程。本案土地位屬公告之山坡地範圍,本府於100年8月5日府農工字第1000533353號函復請其視開發、施工規模,提報相關水土保持計畫送水利局核辦。 2.本案工程業已請南化區公所取得土地同意書後,再向相關單位提案辦理。目前橋樑工程嘉邑行善團有意願於現地修復重建,另橋樑左側之護岸屬水土保持工程,該部份已由水保局臺南分局辦理中。上述相關辦理情形已於100年8月5日府農工字第1000570739號函復臺南市議會及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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