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連署人
謝舒凡、沈震東、李宗霖、鄭佳欣、黃麗招、余柷青、沈家鳳、周嘉韋、王宣貿、蔡筱薇、李宗翰、陳皇宇 
案由
為維護市民行車安全及居住安寧權,建請環保局加強高爆噪音車輛取締效能,提升科技執法告發率及強化改裝排氣管認證管理。 
說明
  1. 高爆噪音車輛不僅影響民眾生活安寧及睡眠品質,更對行車安全造成危害。環保局現雖已加強取締力度,並透過科技執法展現掃蕩決心,但實際取締成果不盡理想,告發率偏低。
  2. 根據現有資料,永康區部分科技執法點之告發率顯著過低。例如,南台科大附近噪音事件數196件,告發僅5件,告發率2.55%;復華三街噪音事件數101件,告發僅1件,告發率僅0.99%;中華路噪音事件數284件,告發僅1件,告發率僅0.35%。顯示取締執法有待強化。
  3. 為確保科技執法的有效性,應進一步分析告發率偏低的原因,提升執法精準度和效率。
  4. 建請環保局針對取締成果進行滾動式檢討,改善偵測高爆噪音車輛科技執法之不足,適當增加執法資源以確保民眾生活品質及行車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49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維護市民行車安全及居住安寧權,建請環保局加強高爆噪音車輛取締效能,提升科技執法告發率及強化改裝排氣管認證管理。」案,敬答覆如下: 一、現行設備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儀器,噪音事件屬於非改管車所導致的無效噪音件數居多,各縣市目前皆有相同情形導致告發率偏低,目前採於熱點區域加強布點架設加強打擊噪音車輛。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月份導入AI辨識改裝排氣管車輛,針對改管車輛積極告發,如南台科大噪音事件196件,改裝車15件,告發5件,召回2件,告發率33.3%;復華三街噪音事件數101件,改裝車15件,告發1件,告發率6.7%;中華路噪音事件數 284 件,改裝車38件,告發1件,召回1件,告發率2.6%。未來亦將逐步提升AI判管系統精準判斷目標噪音事件並減少無效事件,逐步提升告發率。 三、目前本市有移動式設備4套,本府環境保護局仍積極採購移動式設備,預計114年增至21套,並依據民眾陳情熱點滾動式檢討架設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儀器,取締高爆噪音車輛,還靜於民。 四、另排氣管認證部分,本府環境保護局6月份已完成發包,7、8月份密集加開場次辦理排氣管認證,目前本市預約6,361輛,已完成認證3,881輛,不合格20輛,資料不全駁回529輛,共已完成4,430輛,處理率80.3%,將持續積極辦理民眾改裝排氣管認證預計於年底全部完成認證,避免民眾於114年因未認證而受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