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2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07656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府105年度「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總經費新臺幣113萬3千元整(中央補助款92萬元、市配合款21萬3千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42萬7千元整(中央補助款21萬4千元、市配合款21萬3千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編列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5年1月25日防檢一字第105147072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防檢局補助款新臺幣92萬元,本府配合款21萬3千元。其中防檢局補助款21萬4千元(業務費18萬4千元及資本門3萬元)及本府配合款21萬3千元,合計42萬7千元未及納入農業局(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105年動物衛生保健與保護-動物防疫相關項下。

(二)本案為辦理豬瘟及口蹄疫防治工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6日第2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提請大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編列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43號 
執行情形
總經費新臺幣113萬3千元整,於105年度已請購動支113萬3千元整(執行百分比100%)。辦理防疫人員及養豬戶豬瘟及口蹄疫撲滅宣導及習會3場次。養豬場消毒輔導1556場,疫情訪視及調查317場。豬瘟疫苗注射輔導2490場次,1805322頭次。豬隻口蹄疫監測255場次,5140頭次。口蹄疫疫苗注射輔導2532場次,924214頭次。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