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 
連署人
盧崑福、郭信良、周麗津、邱昭勝、郭清華、李啓維、曾之婕、李中岑、陳秋萍、李偉智、周奕齊、林冠維 
案由
修正「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自111年9月22日發布,然正式上路實施後,有許多外送員陳情表示,限制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期間相當不合理,完全限縮外送員送餐時間,除了侵害自由勞動權益以外,恐怕只會導致外送員騎快車、冒險違規情形增加,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再者,為了維持生計,外送員可能外溢至兩家以上平台進行服務,明顯治標不治本,與實務不符。
  2. 檢附「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含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草案條文)乙份。
 
辦法
經大會決議後,送巿府依程序辦理。 
一讀日期
2023/02/08 
一讀審議結果
第4屆第1次臨時會第1次大會(112年2月8日)大會決議:大會通過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並邀請提案人及陳情人列席,以進行多方討論。 ----------------------------------------- 第4屆第1次定期會第1次會議(112年4月27日)大會決議:大會通過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5 
審查意見

第4屆第1次臨時會(112年2月14日)審查意見:本修正草案因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限制,提送大會討論是否召開公聽會。

第4屆第1次定期會(112年5月25日)審查意見: 一、本案照案通過。 二、審查結果交由政黨黨團協商後再提送大會進行第二讀會。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第4屆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112年2月17日)大會決議: 於本會召開第1次定期會前辦理公聽會,再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備註:本會112年1月19日以南議法規字第1120000982號函知提案人及連署人,並副知臺南市政府。

第4屆第1次定期會(112年6月7日)大會決議: 列入政黨黨團協商討論,再提送7 月4 日之大會,進行第二讀會。 備註:本會112年度政黨黨團協商第5次會(112 年 6 月27 日)決議:本案照案通過,提送本會 112 年7 月4 日大會進行審議。

第4屆第1次定期會(112年7月4日)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20005522號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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