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林志展陳秋宏沈家鳳 
連署人
劉米山李宗翰 
案由
防疫旅館的管理上要在消費者權益與防疫需求應找到平衡點。 
說明

在臺南共十九間的防疫旅館裡,臺南市的防疫旅館有兼做一般旅館,是採取分層分流,然目前有揭露的只有四家,其他無主動揭露內部有居檢人士,消費者唯恐陷入感染風險,建請在消費者權益與防疫需求應找到平衡點。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686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9月11日府觀業字第1101111733號函復: 一、本市防疫旅館設置係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防疫旅宿設置及管理規定辦理。業者會因品牌政策及實際執行面多有考量是否加入,為招募充分防疫量能,目前是否公開仍尊重業者意願。 二、惟為顧及民眾權益,已持續輔導防疫旅館業者主動公開資訊,原於109年時公開防疫旅館業者名單僅有4家,目前本市已有29家(防疫客房數達77.8%)主動揭露並公告於臺灣旅宿網防疫旅宿業者專區,未來也朝持續輔導業者揭露為公開防疫旅宿。 三、本市旅宿業者如欲成為防疫旅館,需向本府衛生局與觀旅局提出申請,後由衛生局與觀旅局各依權責審查防疫動線、各項防疫措施、營業衛生及客房數等,後續各局處並依權責辦理不定期稽查作業,針對防疫旅館無法妥善管理非防疫房間跟檢疫旅客入住分隔之業者,第一時間取消防疫旅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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