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王家貞、盧崑福、蔡淑惠
- 連署人
- 蔡秋蘭、許至椿、李中岑、方一峰、曾培雅
- 案由
- 請重新檢討南區明和公園內增設寵物友善公園,請另行選址興建。
- 說明
- 明和公園為本市第一座地景式遊戲公園,已與社區居民生活緊密結合,除有眾多兒童樂於使用溜滑梯、攀爬網、滑索設施外,亦為成年人及長者日常運動、舞蹈、氣功及健身等場域。
- 本市雖有開發寵物友善公園之需求,但不得壓縮既有使用者之活動空間,應另行在他處選址興建。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3/1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3/1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3/22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164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重新檢討南區明和公園內增設寵物友善公園,請另行選址興建」案 ,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業於3月16日假彰南里活動中心舉行「明和公園設置寵物友善公園說明會」,當日有多位議員及約100名當地里民出席。 二、會議結論為再研議於明和公園內適當地點設置之方案,並邀請相關團體及民代辦理會勘,加強溝通後再設立。 三、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