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王家貞、盧崑福、蔡淑惠 
連署人
蔡秋蘭、許至椿、李中岑、方一峰、曾培雅 
案由
請重新檢討南區明和公園內增設寵物友善公園,請另行選址興建。 
說明
  1. 明和公園為本市第一座地景式遊戲公園,已與社區居民生活緊密結合,除有眾多兒童樂於使用溜滑梯、攀爬網、滑索設施外,亦為成年人及長者日常運動、舞蹈、氣功及健身等場域。
  2. 本市雖有開發寵物友善公園之需求,但不得壓縮既有使用者之活動空間,應另行在他處選址興建。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3/22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164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重新檢討南區明和公園內增設寵物友善公園,請另行選址興建」案 ,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業於3月16日假彰南里活動中心舉行「明和公園設置寵物友善公園說明會」,當日有多位議員及約100名當地里民出席。 二、會議結論為再研議於明和公園內適當地點設置之方案,並邀請相關團體及民代辦理會勘,加強溝通後再設立。 三、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