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2/13 
來文字號
府交工字第1080206101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臺灣港務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辦理108年港區週邊道路路側交通設施新設改善工程,計新臺幣250萬元(全額)辦理墊付,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7年6月11日港總會字第10701721025號函暨本府交通局107年8月23日南市交運字第1070947423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經本府107年7月24日「臺灣港務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及運用審查會議」確認交通局分配額數為11,970,500元,其中「港區週邊道路路側交通設施新設改善工程」項目經交通局107年8月20日「『臺灣港務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本局額度分配事宜」會議結論分配額度為250萬元。

(二)本案因時程緊迫,惠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2/22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1757號 
執行情形
本案已於108年6月17日完成發包,並於7月2日完成簽約,8月21日前辦理派工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