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杜素吟、林燕祝 
案由
再請市府確實整頓本市南區體育場公廁,以解運動市民之基本需求。 
說明
南區體育公園公廁已年久失修,經常損壞無法適用,但該處公廁使用率高,公廁損壞已造成運動市民非常不便。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540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5年9月19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50909287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整頓本市南區體育場公廁,以解運動市民之需求」案,敬答復如下: 針對永華體育園區內場館廁所修繕,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已研擬整體規劃,納入106年預算編列,提送貴會審議,總預算1,580萬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06年編列632萬、107年編列948萬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