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鄭佳欣、郭鴻儀、許又仁、杜素吟、吳禹寰
- 連署人
- 林阳乙、沈家鳳、沈震東、劉米山、陳怡珍、邱莉莉、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呂維胤、陳碧玉、蔡旺詮、林易瑩、蔡育輝、林燕祝
- 案由
- 2018年業請市議會期間,曾建請文化局針對許縣溪兩岸的史前文化遺址,進行局部與完整的地層內涵調查,至今的進度?另樹立具有文教與在地觀光踏查的(大坌坑文化遺址)告示牌或保東/保西許縣溪兩岸的史前遺址紀念碑文。
- 說明
一、北歸仁與北關廟,常年缺乏官方支持的地景規劃,導致流域兩旁荒煙漫草,無法有效讓親水的環境能讓在地人親近。許縣溪兩岸,都是史前遺址密佈,(保西:八甲/七甲/媽廟遺址)(保西:下湖/埤仔頭遺址)。
二、為了加強許縣溪兩岸流域(保東/保西)在地文化地景內涵,與保大文化版圖的匯整,文化遺址告示牌與碑文有有效促動文教和觀光的相對價值,使在地人或後代學子能更認識自我土地的生命意義。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8/10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1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8/2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50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6日府文資處字第110117330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2018 年業請市議會期間,曾建請文化局針對許縣溪兩岸的史前文化遺址,進行局部與完整的地層內涵調查,至今的進度?另樹立具有文教 與在地觀光踏查的(大坌坑文化遺址)告示牌或保東/保西許縣溪兩岸的 史前遺址紀念碑文。」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許縣溪兩岸之遺址地層內涵調查,經本府文資處委託民間考古專 家學者調查後現已完成。至於告示牌設置一事,依 108 年 07 月 8 日「北歸仁(保西區)/北 關廟(保東區)許縣溪河堤步道(媽廟橋至八甲橋河堤段)設置史前文化 紀念碑,及研商歸仁文化中心辦理大坌坑文化史料陳列館之規劃」會議紀 錄決議(略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下稱六河局)表示後續河堤 施工期間若涉及史前文化紀念碑或解說設施建置事宜,六河局亦願意配合 辦理」,惟經洽六河局表示告示牌設置經費尚未到位,文資處將另就解說 牌內容提供協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