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郭鴻儀、許又仁、杜素吟、吳禹寰 
連署人
林阳乙、沈家鳳、沈震東、劉米山、陳怡珍、邱莉莉、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呂維胤、陳碧玉、蔡旺詮、林易瑩、蔡育輝、林燕祝 
案由
2018年業請市議會期間,曾建請文化局針對許縣溪兩岸的史前文化遺址,進行局部與完整的地層內涵調查,至今的進度?另樹立具有文教與在地觀光踏查的(大坌坑文化遺址)告示牌或保東/保西許縣溪兩岸的史前遺址紀念碑文。 
說明

一、北歸仁與北關廟,常年缺乏官方支持的地景規劃,導致流域兩旁荒煙漫草,無法有效讓親水的環境能讓在地人親近。許縣溪兩岸,都是史前遺址密佈,(保西:八甲/七甲/媽廟遺址)(保西:下湖/埤仔頭遺址)。

二、為了加強許縣溪兩岸流域(保東/保西)在地文化地景內涵,與保大文化版圖的匯整,文化遺址告示牌與碑文有有效促動文教和觀光的相對價值,使在地人或後代學子能更認識自我土地的生命意義。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50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6日府文資處字第110117330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2018 年業請市議會期間,曾建請文化局針對許縣溪兩岸的史前文化遺址,進行局部與完整的地層內涵調查,至今的進度?另樹立具有文教 與在地觀光踏查的(大坌坑文化遺址)告示牌或保東/保西許縣溪兩岸的 史前遺址紀念碑文。」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許縣溪兩岸之遺址地層內涵調查,經本府文資處委託民間考古專 家學者調查後現已完成。至於告示牌設置一事,依 108 年 07 月 8 日「北歸仁(保西區)/北 關廟(保東區)許縣溪河堤步道(媽廟橋至八甲橋河堤段)設置史前文化 紀念碑,及研商歸仁文化中心辦理大坌坑文化史料陳列館之規劃」會議紀 錄決議(略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下稱六河局)表示後續河堤 施工期間若涉及史前文化紀念碑或解說設施建置事宜,六河局亦願意配合 辦理」,惟經洽六河局表示告示牌設置經費尚未到位,文資處將另就解說 牌內容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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