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3/04 
來文字號
府工建工字第110028528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核定補助辦理「關廟區砲校10米聯外道路延伸暨新仁橋改建工程」一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補助款5,600萬元(全部中央補助款),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10年2月25日水六工字第10901099200號函。

二、本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關廟區砲校10米聯外道路延伸暨新仁橋改建工程」橋梁工程改建部分總經費新台幣7,205萬2仟元,依「經濟部水利署補助橋梁、涵洞改建工程執行作業注意事項」規定向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提報,其最高補助比率為78%(中央補助款5,600萬元),餘22%為市款(1,605萬2仟元)。經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10年2月25日水六工字第10901099200號函同意補助5,600萬元,另市配合款1,605萬2仟元已編列於110年度預算,中央補助款部分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110年3月3日第480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7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3/0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3/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3/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3/2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188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