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陳秋宏 
連署人
林志展、沈家鳳、李宗霖、李宗翰、謝舒凡、林依婷、鄭佳欣 
案由
建請市府補足警消人力,提升緊急案件處理效率且降低警消人員之過度勞累之現象。 
說明
  1. 警消人員處理之事項繁多,上至災害救援下至交通管制,人力不足導致許多基層人員無法獲得充分休憩,且讓緊急事項處理效率降低。
  2. 建請市府補足警消人力,提升緊急案件處理效率且降低警消人員過度勞累之現象。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1131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補足警消人力,提升緊急案件處理效率且降低警消人員之過度勞累之現象」案,答復如下: 一、 本市升格直轄市後,本府警察局預算員額係以原臺南縣(2,459人)、市(1,903人)警察局預算員額相加,並未實質增加,計為4,362人。本府警察局109年10月辦理第1次請增預算員額110人,預算員額調整為4,472人。112年4月辦理第2次請增預算員額185人,預算員額增至4,657人。 二、 本府警察局警力之增補,歷年均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辦理年度巡官、巡佐及警員等同一陞遷序列職務人員定期統調及警大、警專畢(結)業生分發作業,並採足額開缺方式供警政署辦理派補,復由該署參酌各警察機關缺額狀況評估,統案分配。 三、 113年迄今,本府警察局業經警政署增補警力188人(警員增補165人),另保五支援警員54人;截至12月16日止,本府警察局現有員額4,384人,缺額273人(其中警員159缺),將持續向警政署爭取員額派補,以儘速補足缺額。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