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 
連署人
林阳乙、謝財旺、洪玉鳳、盧崑福 
案由
請於龍崎區新設消防隊。 
說明

一、龍崎區設有龍崎救護站裡面放置救護車乙輛,若遇里民急需送醫,皆可馬上到達;如遇龍崎救護站無救護車時,需從關廟另派救護車協助處理,來回雙倍里程,還要救護到市區各大醫院。

二、全臺南市共37區不管山區、平地或靠近海邊等,唯獨只有龍崎區沒有消防隊,一旦發生火警時,無消防車可出動,需從關廟分隊調派,會有時間差的產生,如發生火災地點不是在182市道,而在各里內巷道,道路狹小彎曲,正所謂遠水救不了近火。

三、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關廟分隊隸屬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轄區橫跨關廟及龍崎兩區,非常辛苦,以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平時除救災救護外,還要消防安檢、救溺5步、電器五不一沒有、裝備器材保養、搶救及避難演練、值班、待命、為民服務、、、等業務繁多,本席建議於龍崎區新設消防隊。

 
辦法
詳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1128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2月16日府消秘字第1091507185號函復: 一、本府消防局編制員額1,220人,本(109)年度預算員額為1,175人、下(110)年度預算員額為1,197人,截至109年11月30日現有員額1,138人。 二、目前消防局於龍崎區設立救護站,排定由關廟消防分隊每日指派人員及車輛,執行救災救護勤務,以保障龍崎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考量消防局現有員額仍未達編制員額,俟補足編制員額1,220人及廳舍興建完成後,再予優先考量成立消防分隊。 四、有關用地部分,因該區位於丘陵地帶地質特殊,尚需待符合可作為消防分隊辦公廳舍用地,現已協請本府財政稅務局進行土地媒合,目前龍崎救護站以現況維持使用。

一、109年12月16日府消秘字第1091507185號函復。 二、有關用地部分,110年1月7日由本府財政稅務局召開「110年度閒置公共設施檢討暨市有土地及建物利用規劃專案小組會議」優先爭取土地媒合,現行仍以龍崎救護站現況進行修繕使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