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9/29 
來文字號
府族客字第105101358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客家委員會核定本市「2016臺南客家文化藝術節~潮客嘉年華」經費新台幣166萬7,000元整乙案(中央核定補助100萬元;市配合款66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預算或107年度預算再行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5年9月5日客會文字第1050013188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客家委員會補助款為新台幣100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66萬7,000元,共計166萬7,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9月21日第265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預算或107年度預算再行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0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852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