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其他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文正
- 連署人
- 邱莉莉、蔡蘇秋金、洪玉鳳、杜素吟、郭秀珠、陳文科、蔡淑惠、陳秋萍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暫緩辦理國小、國中『認識同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 說明
一、教育部今年起開辦自國小教育認識同志、性別好好教、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等課程,相關教材似乎有鼓勵推廣同志意味,鼓勵性氾濫,只要男女雙方同意即可發生性行為等錯誤觀念,對心智尚未成熟的學童而言,學習此類課程並無幫助。
二、依據專家學者瞭解,於學童階段教導此類課程是不適當的,且目前已有部分縣市決議不安排相關課程,認為提早教育此類課程對學童沒有幫助。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8/31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9/05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000011220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依臺南市政府函100.9.27文號1000689764函復: 一、教育部依據93年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推育,在課程綱要動性別平等教育,在課程綱要制訂方面,教育部自民國90年實施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時,即將性別教育平等教育(原稱為「兩性教育」)納入重大議題。 二、性別平等教育重大議題係併同自95年10月起即開始進行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微調,經性別平等教育課綱研修小組召開10次會議草擬修正草案,再經過2場次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依程序提交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研究發展小組,以及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97年5月23日公布,並訂於100學年實施。 三、97年課綱中「性別平等教育內容分為: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性別的自我突破3大主題.共計69項能力指標,從「認識不同性別者身心的異同」到「探究多元文化社會中的性別歧視」等,而其中與同志議題教育相關之指標計2項:國小階段–五至六年級實施「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國中階段一至三年級實施「瞭解自己的性取向」,其目的並非引導學生改變自我性傾向,而在於教育學生尊重與接納不同性取向者營造多元性別友善的教育環境。 四、104學年國小5年級學生將適用教育部97課綱之教學方案,目前教育部訓委會提送公聽會彙整意見,將於9月送立法院審核通過後,公布實施。 五、目前教育部針對「性別好好教(草案)」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草案)」兩本教學參考教材,為臻於周全刻正廣徵意見中,有關教材不適合之部分將調整。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