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陳碧玉、林志展、邱莉莉、陳秋宏、李宗翰、呂維胤、蔡筱薇 
案由
建請重大或爭議公共政策納入公民討論機制,正式入法為公民參政建立制度化渠道。 
說明

一、各方政治勢力及利益團體角力,讓公共政策討論距離理性及科學愈來愈遠。

二、透過制度化、更精緻的安排,儘量讓不代特定立場的各界公民能參與爭議公共政策討論。

三、提供充足的正反資訊,讓客觀公民吸收討論,得出相對理性公允的結論,作為政府施政依據。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2120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8年12月26日1080012613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12月26日府研綜字第108149383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重大或爭議公共政策納入公民討論機制,正式入法為公民參 政建立制度化渠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於 107 年 10 月首創全國地方政府,導入行政院推行之「開放政府聯絡人」(PO)制度,陸續辦理聯絡人培訓課程,並於 108 年 5 月 14 日頒定「臺南市政 府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及「臺南市政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實施要點」。 二、「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對內規範各機關單位應設置聯絡人,協助機關首長 於政策形成推動過程,就涉及利害關係複雜、多方意見分歧或民眾參與熱烈之議題,秉持開放政府原則踐行適當之程序,推動公民參與,廣納市政多元聲音。 三、而「臺南市政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則規範各機關就規劃中之重大政 策及社會關注議題,主動於參與平臺公開徵詢民眾意見,引導民眾聚焦討論,使政策完備,並符合民意。 四、基於本府開放政府核心精神,各機關(單位)除於「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供政 策互動討論機制,亦可於重大政策推動前期,透過公聽會、公民審議及參與式預算相關活動,廣納民眾意見,作為政策參考依據。 五、本府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讓各界公民能參與公共政策討論,提供充足的政策資訊,作為政府施政依據,以凝聚市政推動共識力。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