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重新規劃東區國民運動中心,評估以獨立建物設置。 
說明

東區國民運動中心本來預計設址於「機35」機關用地上之「停28」多目標立體停車場,但考量東區人口數上升,加上鄰近區域仁德、南區人口也持續增長,建議市府重新規劃東區國民運動中心,評估以獨立建物來設置。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