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邱昭勝、周嘉韋、黃麗招、沈家鳳 
案由
因應能源轉型,佈建能源設施時,市政府應強化社會風險溝通及用地規劃。 
說明
  1. 因應國家2050淨零碳排政策規劃,綠能發電、能源儲存、電網系統更新等能源設施確有加速佈建的必要。
  2. 為確保公正轉型與能源設施周邊居民及利害關係人等,對於新能源設施之風險認知與積極同意權之行使,應在審查程序中加入風險溝通之民意徵求環節。
  3. 同時於用地規劃時,應保障現有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確保事前瞭解與同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1172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因應能源轉型,佈建能源設施時,市政府應強化社會風險溝通及用地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一、臺南擁有絕佳日照條件,故太陽光電長期以來一直是本市推動能源轉型之核心項目,除了推動太陽光電外,本市是全臺水庫最多的城市,有絕佳的條件發展小水力發電,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鋰電池及氫燃料電池的實驗室,及全台首座加氫站亦位於本市樹谷科學園區,本府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能源政策並積極推動能源轉型,以期達國家2050淨零碳排之政策。 二、為確保公正轉型與能源設施周邊居民及利害關係人等,對於新能源設施之風險認知與積極同意權之行使,本府於審查相關申請文件時,要求廠商須備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另漁電共生案場為避免後續養殖戶因養殖權所產生之相關爭議,申請電業籌設時原則上屬養殖用地皆須檢附養殖戶同意書。除了相關規定文件外,本府亦積極要求廠商落實在地溝通、與民協調,以確保周遭居民與利害關係人權益保障。 三、承蒙貴會議席對市政建設之關切,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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