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蔡育輝、蔡玉枝、林燕祝 
案由
請全力建設與推動南區鹽埕地區為台灣第一鹽觀光園區,列入觀光旅遊點以讓國人知曉,並請賡續發現與推動鹽埕第一鹽特色及建構鹽埕老街文化美食區,先期規劃每週以『鹽埕趕集』方式展現。 
說明

一、在本席推動與市府觀光局配合下,鹽埕地區已納為台灣第一鹽並經觀光局認證及立碑,證明已是全國鹽業發展之始,但僅將歷史事實發掘出來,並無助於地方之發展,必須另為文物保存、特色包裝、建設與推廣以擴充之。

二、鹽埕地區保存有日新溪之傳說,天后宮、北極殿之信仰,老街巷弄與曲徑,鹽務所建築物,北極殿傳統早市與利南街黃昏市場。

三、以上均可以廊帶方式推動而發展出特色,如鹽埕美食之開發、媽祖婆與大道公之傳說、鹽製品之開發與販售、或將鹽埕路與利南街分別規劃,稱為天后大道與北極大街。

 
辦法

一、請先組成跨局室小組再擇期邀集鹽埕地區寺廟與業者座談,並於102年春節前於鹽埕辦理鹽埕美食展。

二、請將辦理結果送會與本席。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127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4日以府觀府字第1011064437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有關 貴會第1屆第4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教育第9、11、12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貴會本(101)年12月13日南議教育字第1010011268、1010011270、1010011271號函併案辦理。 二、有關 貴會提議於明(102)年春節前辦理灣裡美食展、鹽埕美食展、台糖美食展等活動,茲因春節期間本市南區已辦理「眷村文化節及年貨大街活動」、中西區國華友愛商圈辦理「幸福台南創意年貨大街」、新化區辦理「歡慶台南年年貨大街」、鹽水區辦理「月津港燈節美食區」、及「府城行春─孔廟、億載金城美食伴手禮區」等活動,考量美食伴手禮展、年貨大街等展售活動性質雷同,期程密集等因素,恐生排擠效應,致無法聚焦吸引人潮,為整合本市美食資源,故 貴會之提案容納入未來美食行銷活動規劃,期以建構地方及產業特色,俾利美食行銷及帶動觀光商機。

整合美食資源,提案納入未來美食行銷活動規劃,期以建構地方及產業特色,俾利美食行銷及帶動觀光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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