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朱正軒 
案由
建請財稅局針對中華東路、中華路人行道工程之商家研議協助減免受影響商家的房屋稅與地價税。 
說明

中華東路、中華路人行道工程施工期間太長,嚴重影響店家生意,建請財稅局針對這次受影響的店家,專案處理並進行回溯補償,給予合理且實質的稅賦減免。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5000503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財稅局針對中華東路、中華路人行道工程之商家研議協助減免受影響商家的房屋稅與地價税 」 案 ,敬答覆如下: 一、研議減免或減輕地方稅(房屋稅、地價稅)情形: (一)房屋稅:本市訂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因政府機關興辦公共工程施工期間辦理調整房屋地段率作業要點」,如施工期間達6個月以上,可自當年期起調減房屋稅地段率10%(達1年以上,則調減20%),完工日之次期起恢復。經本府工務局及本市永康區公所提供之中華東路、中華路人行道工程之施工期間資料,查各分段施工路段工期均未達6個月,尚無法調減房屋稅地段率。 (二)地價稅:尚無減免地價稅之法源依據。 (三)基於租稅法定主義,尚無法以「專案」方式給予商家地方稅賦減免,本府財政稅務局已密切關注本市相關公共工程,如符合上開調減房屋地段率基準,將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事宜,以維護市民權益。 二、商家如年度中有暫停營業情形,可請屋主在當年期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則順延)以前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報使用情形變更,將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如稅額減少,當年期即可適用,並請屋主酌予調降租金。 三、為減輕受影響小商家租稅負擔,本府財政稅務局已主動協調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並提供上揭工程資料,由其視影響情形,酌予調減受影響之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及稅額(註:施工達1個月以上,路段道路未封閉,交通未全部阻斷者,施工路段兩旁之營業人,按月調減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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