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5/25
- 來文字號
- 府農秘字第1050529496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核定本府「105年度臺南市1月寒害農作物噴水、噴霧防寒設備補助計畫」總經費新臺幣87萬8,105元整(中央補助款40萬628元整、農民配合款47萬7,477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補助款40萬1千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或106年度編列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5月3日農糧生字第105106463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核定經費總計新臺幣87萬8,105元整(補助款40萬628元整、農民配合款47萬7,477元整)。因預算最低單位為千元,故中央補助款40萬628元進位成40萬1千元。
(二)本案為輔導遭受1月寒流受災農民及早復耕並提升作物對低溫寒害之防災能力。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或106年度編列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597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原申請墊付補助款40萬1千元,惟執行單位(新市區農會及白河區農會)所附開支發票憑證補助金額為39萬6,724元,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106年1月4日實際撥入39萬6,724元,與墊付款差額為4,276元。補助款39萬6,724元均已核支完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