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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沈家鳳、陳秋宏、余柷青、楊中成、李宗霖、李宗翰、謝舒凡、黃麗招、蔡筱薇、林依婷、蔡蘇秋金、郭鴻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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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預先因應捷運動工後所需之人力,爭取設置捷運局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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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為因應臺南市將進入捷運時代,故需積極向中央爭取編制員額以增設捷運局,以利後續捷運業務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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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預先因應捷運動工後所需之人力,爭取設置捷運局編制。」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捷運第一期藍線綜合規劃經交通部於113年8月22日核轉行政院審查,後續業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意見修正內容,並於同年12月6日報請續審。另為加速計畫進程本府已啟動基本設計作業,預計114年底完成基本設計後,賡續辦理統包工程招標作業,並以115年底前動工、120年通車營運為目標。
二、
為因應115年捷運藍線動工,須辦理基本設計、用地取得、場站開發、法規訂定、計畫管控與工程界面協調、工程發包管理,急需相關專業人力協助,經檢討捷運工程處整體組織及人力需求後,將增加正式人員10人、約用人員24人,並於114年及115年分二年補足。因此,捷運工程處擴編後正式及約用人員分別為24人及29人,合計達53人。目前本府已開始辦理組織修編及約用人員聘用計畫,俾利健全組織結構及人才招募。
三、
依本市捷運優先路網建設推動期程規劃,藍線延伸線預計115年啟動基本設計作業,並預計118年動工,屆時本市將邁入捷運建設高峰期,業務人力需求將隨之倍增,有關貴會建議積極向中央爭取編制員額以增設捷運局乙事,後續將配合捷運建設進程,逐步檢討組織層級及正式員額,以因應本市捷運工程建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