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6/15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05059653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無障礙計程車申請補助營運計畫」經費新台幣891萬元整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5年5月27日交路字第105001528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業經本府於105年5月12日以府交公運字第1050396124號函爭取並獲交通部核定(如說明一),中央補助款計新台幣891萬元整,因經費補助核定日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5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6月8日第252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5918號 
執行情形
一、本案於105年度向中央申請補助20輛無障礙計程車,並經交通部核准。其中開放10輛車供個人車行申請,另包含1支車隊10輛車。 二、有關個人申請部分,經辦理審查有4位獲核可,僅2位與本處簽訂管理行政契約。另車隊申請部分,本處於105年11月30日辦理評選,由大都會衛星車隊1家投標並獲得補助資格,並於105年12月8日向本處申請簽訂管理行政契約。 三、本府105年12月15日府交公運字第1051274968號函向公路總局申請保留及請款,公路總局106年1月4日路運綜字第1050161974號函同意保留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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