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4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市場等人潮及食品密集場所之流浪犬問題,在「捕捉後不得任意異地回放」的現行規範下,研議特殊場域的妥適處理機制,兼顧動物保護、市場衛生及民眾安全。 
說明
  1. 市場人潮密集,且有許多生鮮、熟食及食品攤商,流浪犬若長時間於市場內活動,容易衍生環境衛生及民眾安全疑慮。
  2. 目前動保處表示,流浪犬捕捉後依法不得任意異地回放;但若犬隻原活動地點就在市場,捕捉後仍回到原活動區域,等於市場的流浪犬問題持續存在。民眾通報後,最關心的還是問題能否真正獲得改善。
  3. 建請市府針對市場等特殊場域研議更妥適的處理方式,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透過認養、安置、絕育及源頭管理等措施提出實際解方,不要讓「不能具地回放」變成市場流浪犬問題無法處理的死結。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